7月1日起,全国多地都将迎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对于缴存基数上调的职工而言,意味着实际收入将获得提升。公积金一般用于职工买房提取、贷款或租房等相关业务,是职工买房的保障,公积金贷款比商贷利率更低,相当于降低了买房的成本,然而,随着异地就业的人群增多,公积金的地域属性成为一种限制,去年以来,包括长三角、成渝等在内的区域都在积极推进公积金的异地转移接续、互认互贷工作,在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两地试点买房可提取上海公积金用于偿还异地住房贷款。

公积金交房贷的方式如下:1、职工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3、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方式如下:1、老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老单位的负责人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且设立手续;2、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由本单位工作人员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3、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职工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全部属职工个人所有,两部分缴存比例现均为职工个人工资的8%。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
城市住房公积金是市(县)政府用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及中低收入的居民住房问题的专项基金。城市住房基金从同级财政现在用于住房建设、维修、管理和补贴的资金,当地提取住房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房地产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出售属于国有资产的住房回收资等渠道筹集,建立职工住房公职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