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明明还好好的你就让流产,安的什么心啊!一位山东济南的女士,34岁,怀孕前几周一直没检查过,孕12周才到医院来做NT检查,诊断无胎心,很明显已经胎停了,需要做清宫手术。对这个结果女患者愣住了,她是第一次听说胎停育这个病,所以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她婆婆却反应很强烈,她说,我儿媳妇早上来检查之前还孕吐了,这说明宝宝好好的,怎么你就让我儿媳妇流产,到底安的什么心,是不是多赚这个手术费。

现在的彩超显示无胎心,孕囊萎缩,肯定是胎停了,如果不相信可以去其他医院看看。听完我说的话,婆婆还是不相信,拉着儿媳妇走了。看着她们的背影我不是生气,而是有些替女患者难过,第一胎就胎停本来就难受,何况都已经孕3个月了。其实遇到这种情况我更愿意检查结果是错的,这样宝宝就能保住了,也不会让一个家庭都受到伤害。给大家科普一下胎停育的超声标准。

1、什么是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指针对生育行为的特点,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职工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2、生育保险有哪些主要组成部分?生育保险基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产假。指职工女性在分娩前、后所享受的有薪假期。二是生育津贴。指职工妇女因生育后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有报酬工作以致收入中断,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以维护和保障妇女及婴儿的正常生活。

指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助产士为职工妇女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3、制定《济南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目的是什么?目的是维护城镇企业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其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4、生育保险的实施范围及对象是什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职工医保流产报销流程如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