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7大时效,一定要记牢!如果发生了工伤,一定要记得这七大时效。错了任何一个你都有可能会吃大亏,很多朋友都是第一次受伤,对于整个工伤的流程不太了解,在时间上也没有什么概念,没有什么概念,很容易吃亏上当,为了避免被老板忽悠,在今天,小妍给大家整理一下工伤流程,给大家讲一下常常容易被忽悠,或者是被错过的时效期,第一个,公司必须要在员工受伤三十天之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第三个,人社局应该在受理之日起,六十天内会给你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第四个,工伤决定认定书下来以后,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大概在六十天以内就会出鉴定结果,伤情比较复杂的可以延长三十天。第五个,对于鉴定结果不符的,可以在十五天之内重新鉴定。第六个,如果鉴定以后觉得自己的伤情有变化的,可以在劳动能力鉴定下来一年之后,去申请旧伤复发的再次鉴定。
1、怎么样才能算工伤法律主观:符合下列情形的才算工伤:劳动者在工作场所正常工作时因工受伤的;在工作场所的工作时间前后,由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伤的;或者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等。法律客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认定怎么认定3、怎么认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