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有新规?我姐夫,55年羊,今年虚岁69,前年春节发现耳朵旁边长了个瘤硬块,由于当时疫情严重,外出看病要到村委会打证明,过了春节到本区中医院进行了疹断,腮腺肿瘤,这下吓坏了,直接转院到市人民医院进行手术。常州市笫一人民医院送活检到省肿瘤医院,诊断为恶性腮腺肿瘤和细胞瘤,立即做了切除手术,手术后伤口不易愈合、溢水,又转院到肿瘤医院,科主任看了结果,手术比较麻烦,面部神经复杂,出于好心介绍我姐夫到江苏省口腔医院进行治疗。

今年7月10日,己经3月没有检查了,到了口腔医院复查,说要住院,原来的住院手续己过期,必须重新办理,谁知今年不同去年,办转院手续不给办。有谁听说过凡是有绩效考核的医院一般不办转院手续,除非没这技术力量,转院也要他们指定的医院才能报销。这是今年医院新规,去年我们在区中医院直接办的转院手续,口腔科主任在网上给办的。

办理转院需要的手续如下:1、由转出医院主诊医师填写《某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市内转院申请表》或《某地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转院申请表》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医院医务(医保)部门联系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并盖章。2、由转出医院结算处凭《市内转院申请表》,在医保信息系统为参保病人办理出院结算,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转诊市内转院申请登记,并与拟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经对方在医保信息系统中确定。

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打印有备案结果的市内转院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在转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处办理转入住院登记,一份留存备案。办理转院具体方法如下:1、转院须由所在科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病人和家属也可向科主任或经治医生提出要求,经医务部门与医院领导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2、需转外地医院住院时,还须征得病人所在单位的同意,有时须报请卫生厅批准,开具证明,办理手续。

法律客观:《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生成并出具参保(合)凭证;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
参保人遗失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补办。《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